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:
1、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;
2、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,大只500注册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%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;
3、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、信用良好、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4、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;
5、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;大只500注册
6、贷款人须有本省(市)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;
7、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。
申请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如下:
1、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及以上。
2、近壹年内在本市合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,已付清规定比例20%房款,购买第二套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已付清规定比例的房款,购买经济适用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30%房款。第三次贷款或第三套房(以上)不能申请贷款。
3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。(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,不得超过借款人和配偶月收入的50%。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、信用卡透支等,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。)家庭总负债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。
4、信用记录良好。
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,如果借款人或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次或累计10次的不良记录,不能申请贷款。
5、以本次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。除经济适用房外,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办理贷款。